不怕神一般的對手

多年前我第一次接觸年輕的科網創辦人時,就聽他們說過,創業失敗的例子比比皆是,其中不少不是輸在市場或對手,而是輸在自己手上。

創業團隊每天面對的抉擇很多,各人身受的壓力也極大,要長期令團隊中各人目標一致、齊心協力,不是容易的事。很多時產品還未做出來,已有創辦人退出;又或剛做出一些成績,就因為大家對發展出現分歧而各行各路。

我向十位創辦人問同一個問題:你有共同創辦人(Co-founder)嗎?共同創辦人是必需的嗎?

不出所料,大部份Startup都有共同創辦人:Central Exchange、Green TomatoGoGoVan9GAG、洗車俠、TeamNote和QooApp,他們是兩人或多至五人的團隊;但Lifehack、街坊、iSafe/Cetah、Coachbase卻沒有。

QooApp創辦人之一、「十優狀元」Stephen一語中的地解釋,startup在財政上的資源通常不多,要靠人才來補其不足,故共同創辦人最大的作用,就是為團隊投入「金錢買不到的能力」。

有多次創業和投資經驗的Central Exchange創辦人Billy提到,不止共同創辦人,startup的團隊之間,最好各司其職,每人都有一些別人取代不了的能力,越少重疊越好。簡單來說,startup負擔不了冗員。

至於沒有共同創辦人的創業者們,都不諱言承受的壓力很大,iSafe/Cetah的阿強說,他不止一次自己走出辦公室,暗自垂淚。但儘管這樣,正如「街坊」的Elliot所言,找不到好的共同創辦人,都比找到一個糟糕的共同創辦人好。

否則有朝一日如要分道揚鑣,就像那些要為財產和子女頭痛的離婚怨偶,多不幸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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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2016年11月4日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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