搶人才

一位正在招聘的科技公司老闆慨嘆,已收到逾100封求職信,但一個合心意的營銷人員(marketing executive)都招不到,頗感泄氣:

「以前我們中小企還能用彈性上班時間之類的招數吸引人才,可是現在許多大企業都使出這招,我們這些小公司還能有什麼吸引力呢?怎麼招到合心意的人才啊?」

我反問道:「為什麼你想向大公司競爭人才?」

他大概沒料到會被這樣反問,因為各出奇謀搶人才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嘛。但我看法不同:我認為小公司需要的人才,和大企業需要的根本是兩類人,所以小公司毋須向大企業挖角,或瞄準對方欲吸引的人才來競爭,否則反而容易產生錯配。

上月我寫了一篇文章「阿姐駕到」,講一間成長中的生物科技公司,招覽了一位來自大企業的高層加盟,對方履歷無懈可擊,是董事局心目中的完美人才。豈知阿姐處事講究排場、面子、程序,作風與小公司重視效率、靈活、不怕蝕底的文化完全不相容,結果雙方很快不歡而散。

在上述情景中,阿姐似乎是「錯」的一方,但想深一層,真能怪她嗎?自她踏入職場開始,所接觸的人、事、機構,都是如此作風,阿姐只是貫徹她一向的行為而已。可能在阿姐眼中,成長中的小公司做事不依程序、分工不清、補償又不足,那才不像話。阿姐與小公司,雙方因誤會而結合,因了解而分開,正常不過。

一般人認為,大公司出手闊綽、人工高福利好,還有清晰的晉升階梯,自然先吸引一流人才,「剩下」的次等人才,才輪到小公司挑。我認為這種想法比較幼稚,對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,這樣想還可以理解,可是當一個人在社會上打滾了十年八年後,他開始理了解企業文化、了解商業社會如何運作,也逐漸形成自己的能力和風格,此際他應該開始明白,大機構並非打工仔的永恒首選。

如果分別在小公司和大機構任職過,就會發現兩者實在不能同日而語。舉個例,在小公司如初創打工,假設你想推一個項目,只要說服老闆,或再加三數個有關的同事,大家目標一致,很快就可以把它試出來。效率、彈性、目標為本,是小公司的特色。在大機構則完全不同。假設上司指定你負責一個項目,你可能先要費一番功夫,準備一個美侖美奐的PPT,然後電郵給相關人等,並且組織一個項目小組多番開會,再向上司、上司的上司、總部的負責人等匯報…翻來覆去開會斟酌,無數電郵往來後,才有機會敲訂執行方案。程序、細節、包裝,對大機構而言,皆不可或缺。

大學畢業後加入大機構工作的,歷練了一段時間後如果遇上瓶頸,有些或會受不了大機構官僚的作風而離開,甚至刻意挑選看來規模較小的企業,希望換個平台能有更大發揮;但更多人因為社會期望、月薪、福祉等考慮而留下來,其中不少將漸漸成為人們口中的old seafood:沒甚建樹,但深明辦公室生存之道。當然,也有一種精英,既懂職場生存之道,又長袖善舞能力超群,他們能在大機構內扶搖直上叱咤風雲,也是應有之道。只是這類人才,加入或領導小公司不一定能發揮其應有的水準,畢竟那不是他擅長的舞台。

(相關舊文:世上再無鐵飯碗沒有收成期的一代戒掉月薪這種癮

求職者要知自己的定位,是大機構、中小企或創業才適合自己;一間公司也一樣。中小企應該有中小企的樣子、發揮中小企的長處、吸引能在中小企表現出色的人才。如果明明是小公司卻搬出大機構那套東施效顰,即使吸引了心目中的人才,也可能令對方產生錯誤的期望,做下去才發現格格不入,最終雙方都不快。

圖文不符:挑了來自美劇《Suits》的劇照以配此文。Suits的場景設在大都會紐約,個個律師行職員上班都西裝畢挺、衣冠楚楚。偏偏深得主角Harvey歡心的叻仔新人Mike並非主流精英,老想鋤強扶弱服務社會。職場上,二人再惺惺相惜最終也會分道揚鑣。圖中兩位並非Harvey或Mike,而是配角Louise和Katrina,挑這張純綷因為感覺似見工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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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率先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見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