抹黑對手有用嗎?

月前《華盛頓郵報》爆了一樁科技界的醜聞:Facebook聘用政治公關,大舉抹黑TikTok,藉此打擊對手,並期望把年輕用戶爭取過來。

Facebook任用的公關公司叫Targeted Victory,一向和共和黨「合作無間」,這次被揭發將政界常用的抹黑手段,應用在科技界的商業競爭上,引起公眾譁然。Targeted Victory利用說客和傳媒,大舉散播不利TikTok的消息,藉此引導輿論、製造壓力,冀從形像和政策上打擊TikTok。

Facebook在公關和說客上的支出向來是眾科技公司之冠,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後面對舉國責難,他們在這方面的開銷更是有增無減,公關部門人強馬壯。An Ugly Truth一書也描寫了不少有關情節,但印像中,Facebook主要利用公關工程來「洗白」自己,還不致於「抹黑」對手。難怪這篇《郵報》報導引起頗大迴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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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k Zuckerberg為什麼要出重錘對付TikTok?因為TikTok在用戶增長,尤其吸引年輕用戶的表現上,正抛離Facebook。TikTok母公司抖音誕生於2016年的中國,從一開始就以18歲以下的年輕人為目標,在設計和功能上盡量滿足他們的喜好。抖音2017年併購了位於美國的對手Musical.ly,化身TikTok,逐步攻陷美國的年輕人,用戶每天多次登入TikTok、在上面花的時間越來越多…Facebook可謂望塵莫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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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k Zuckerberg對付競爭對手一向絕不手軟,最著名的例子是WhatsApp和Instagram,在發現它們有可能對Facebook造成威脅時,趁其羽翼未豐二話不說將之吞併,斬草除根。WhatsApp和Instagram的創辦人後來都離開了Facebook,並公開對Mark Zuckerberg表示不滿。在那個時候,Facebook似乎尚未用上抹黑手段來對付他們。但問題是,抺黑對手能取得勝利嗎?

在政治上,抺黑手段也許有一定作用,比如說雙方競爭同一席位,那必然是你死我亡的零和遊戲,要不惜一切代價置對方於死地。但在科技界,抺黑對手卻不一定令自己得益啊。以當今最大的幾家科技巨企FAANG為例,雖說winner takes all(贏家通吃),但他們都有各自的領土,沒有一家能在所有範圍都全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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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記得當年蘋果和微軟也曾是水火不容的競爭對手,但1997年Steve Jobs回歸蘋果重執帥印後卻公開表示,「我們要摒棄『為了讓蘋果取勝,微軟必須失敗』的說法。蘋果若要取勝,蘋果必幹得非常出色。」時間證明,蘋果和微軟都很成功,彼此既相爭又相惜,他們沒有利用政治公關去抹黑對方,反而雙雙在歷史長河留下赫赫之名。

有些人建功立業,為取得勝利,不介意打造更大的生態,讓對手也有機會分一杯羹;但更多人以為只要對手輸,就等於自己贏,算計太盡,反而滿盤皆落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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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