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創律師

我收到C來訊,自稱是中學的師妹。她入行以來專攻和初創有關的法律服務,偶而看到我寫一些關於初創的文章,又隱約記得我的臉,便來相認。師妹不愧是律師,見面前為確保無誤,她還親自向修女校長求證了我的身份(題外話:向母校求證的應該是接到陌生人來訊的我才對,不是嗎😛)。

我畢業時師妹才唸初中,如果不是她主動相認,我想無論如何也認不出她:眼前的C一頭清爽短髮,杏色寛鬆西裝外套配同色長褲,內搭白恤衫,恰到好處的化粧和首飾,打扮瀟灑入時。

看她一副能幹的樣子,我便單刀直入問有關她專業的核心問題:「初創為什麼需要律師?」初創的主要目標是求存,重中之重是市場、產品、團隊,法律服務似乎並無逼切性。

師妹答得爽快:「初創在最好和最壞的時候都需要律師。」她舉例道,許多初創一開始並不注重股權結構(shareholding structure),合夥人之間的權責十分含糊,平時隱忍不發的問題,往往會在他們融資成功更上層樓,或者生意失敗決定拆夥時被引爆。

又如許多初創為省錢,依賴模塊(template)處理合約,但許多條款都有可酌斟之處,哪些該放哪些該收,最好由懂法律,又有經驗的人把關。此外,給予員工股權(options)的激勵計劃、和客戶之間買賣的合約等,都是容易「出事」和她主要的工作範圍。

我又問道,主攻和初創相關的律師不多吧?她說很少,自己是個例外,因為港大畢業後跟隨的第一位師傅,恰恰同時是位天使投資者,所以她從一開始就接觸許多和初創融資、併購等相關的工作,十餘年下來,成了專家。

師妹五六年前開始在一家律師樓掛單,招徠生意全靠自己。她說自立門戶後第一個月,收入才數千元,如今總算上了軌道。她當初放棄穩定收入,原來是為了家庭 – 看不出眼前這位幹練的女子,已是三孩之母。脱離打工生涯,掌控自己的時間,是她兼顧家庭最好的方法。

午飯吃到尾聲,師妹徒手拿起切完的豬鞍骨吸吮起來,展現豪邁作風,逗得侍應大樂,「你真懂吃!連骨的肉是最美味的部份,許多客人為保斯文都不肯吃,把它浪費掉了。」師妹笑笑,繼續啜得津津有味。師妹名字與「超男」同音,看她作風不拘一格,家庭事業都能兼顧,果然沒辜負父母改的好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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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