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職場上的黃金十年

    早前寫「收成期的煩惱」,提到大前研一的著作《後50歲的選擇》。回想我初看這本書時才廿多歲,一本講「後50歲」的書怎麼會適合我?這次重溫才令我記起,當中有不少篇幅是探討廿多卅歲的年輕人如何規劃職業生涯的,難怪當時深獲啟發。且讓我和各位分享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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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大前眼中,年輕人由大學踏進社會的頭十年是「黃金期」,在這期間,不論選的是什麼公司、什麼行業,十年內都有學習的機會。在這關鍵期內,新鮮人應盡全力學習,尤其學用老闆的心態上班(例如思考上司的要求、主動做未經指示的事、敢於提出新方案等),而非做聽命行事、少做少錯的「乖乖牌」。

    一旦學習黃金期過去,到達35歲左右,職場上就只剩下肯繼續努力的人才會有進步,其餘的就「任何事情都學不到了」。因為大部份人在企業中打滾十年後,都會染上職場習氣,難再奮發向上。大前甚至建議企業的高層,如果要錄用有經驗的人加入,得挑選30歲加減兩歲、即28-32歲的,因為他們既有一點工作經驗,也仍有繼續進步的空間。

    一個人在十年黃金期內,如果沒有好好把握機會力爭上游,到35歲左右仍從未得到被企業器重的機會,大前斷言這種人將會步入喪失鬥志、為月薪打工、對企業毫無建樹的「魔之15年」(因為在按年資取勝的制度中,50歲前仍有機會因年資夠而被提拔)。大前因此總結說,「如何度過20世代,對之後的人生造成無法彌補的差距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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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而對創業的人而言,廿多歲也是立定決心創業的機會。據大前的觀察,日本所有成功的「大經營者」(如Panasonic、SONY、Honda等創辦人)都在廿多歲時創業。他們要不從未想過要當上班族,要不加入一家企業不久就和上司發生衝突,不肯「按本子辦事」,索性另起爐灶放手一搏。我旁觀身邊成功創業的朋友,也鮮有遲過30歲才自立門戶的。

    此外,成功的「大經營者」也往往在35歲前後(與上班族的「黃金期」相若),在自己的公司裏進行最激烈的改革,把公司推上更接近萬世基業的台階。大前認為一個企業家無論身體、精神和能力,都在35歲前後達到巔峰狀態,這時候即使失敗,也有鬥志東山再起。40歲後就未必這樣的意願或勇氣。

    以上的話未必十分中聽,但不管你受不受用,它都是大前聆聽超過1600名上班族的諮詢後,得到的一些結論。回想我在職場「黃金期」讀到這些篇章時,應曾被嚇到冷汗直冒,深恐錯過上進的機會後便直墮深淵,無法心懷熱情地過日子。如今我雖然沒有登上什麼「權力的寶座」,但總算沒有一邊喋喋不休地抱怨、一邊無可奈何地上班。希望這本書對身處「黃金期」的你也有一點幫助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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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精簡版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新傳之道

    母校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新任院長朱順慈教授(Donna)十分疼愛學生,農曆新年假期一結束就為同學們安排一系列活動,統稱「新傳之計在於春」,或教他們著裝打扮建立形像,或提供各式資助詳情供他們申請等。她邀請我為師弟妹們策劃「行業趨勢講座」,好讓他們知道唸傳播的出路並不少。

    我一直在「傳媒」和「初創」兩個界別中遊走,即使自立門戶開設公關公司,不少客戶也是初創。我覺得出身傳媒的好處是重視溝通、具解難能力等,這都非常適合在初創的環境中打滾。以「傳播」和「創新」為核心,我請了三位在各自領域做得非常出色的朋友擔任講座嘉賓,她們都是唸傳播出身的,其中分別在新世界集團和初創9GAG任職的Fiona(溫師雁)和Bonnie(黃慧雅),是中大新傳的校友;而最年輕的講者Alexandra(梁翠欣)則來自浸會大學的傳理系,專攻廣告及公關。

    三位講者中,我只知Alexandra是創業的 – 她今年才26歲,但三年前已開設了自己的數碼營銷公司,專服務餐飲業,年收入數百萬元 – 卻沒想到 Bonnie和Fiona原來都很有創業家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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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nie未加入9GAG前,做過旅遊記者,又曾經營烘培生意,性格外向好動。她記得去9GAG面試時被CEO問道,你的履歷我已看過了,不如請你講一些我不知道關於你的事。Bonnie未料到有此一問,就把她原以為不大相關的烘培生意經歷說了出來,而且越講越起勁,直談了個多兩個小時!她的精力充沛和熱情當然贏得CEO歡心,從此加入成為9GAG一員,專責拓展廣告客戶。

    Fiona是新世界發展的企業傳訊總監,但她處理的項目總是又急又複雜,超乎我們對「corp comm」的想像。比如說她在疫下籌建Share for Good平台,配對捐獻和受助機構,所需的不僅止於溝通和動員力,還需具備創業者的「can do」(說到做到)精神,才能在短時間內把平台構建出來。很多人視加入大公司的傳訊部為閒職、優差,最怕遇上「關公」(公關災難),但Fiona卻道,有危機、要拆彈,才能顯示你的價值。這並不是一般的「打工仔」心態,反而顯示出創業者的承擔精神。

    講座結束前有位校友舉手發問,提到在座講者出身傳媒卻沒當上記者,那工作的意義是什麼?我覺得這是許多年青人浪漫的誤會,以為只有在前線衝鋒陷陣的,才能發揮工作的意義。其實每個人在各自的崗位上都可發光發熱,只要保持熱心,以有用之軀,總有回報社會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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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後記:離開時各講者互相交換聯絡電話,忽然Alexandra忍不住向Bonnie高呼,「我們曾經通過訊!」原來她曾光顧Bonnie訂購蛋糕,一輸入對方電話就顯示了二人的通訊紀錄。人與人之間的緣份多奇妙,大概也是某種吸引力法則在發揮作用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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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