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異鄉人在香港

    K來自東南亞某大國的首都,2005年首次踏足香港便愛上了這個大都會,決心留下來闖一番事業。

    先在一家以奢侈品為主要廣告客戶的雜誌工作,通過採訪和參與高端品牌的公關活動,開始接觸上流社交圈子的花花世界。工作上手得快,人脈也建立了起來,幾年後就決定辭工創業,和男友一起自立門戶,主攻她熟悉的公關與營銷。比如說某國際品牌要在置地廣場開一家珠寶店,她就負責籌辦新店的揭幕活動,邀請名流出席、傳媒來訪,為客戶立足香港造勢。

    「在前疫情時期,這類活動的預算每次輕易超過五、六十萬港幣。」K告訴我。若遇上一些捨得花錢的品牌,還會配上現場樂隊演奏、以精緻小吃和名貴香檳奉客等,如此一場開張活動的開銷,等閒過百萬。我想像那紙醉金迷的場境,大概一如《Emily in Paris》的情節。

    十餘年來做出一番成績,公司獲上市集團收購,以為更上一層樓,豈料是被請君入甕。原來集團內有太多性質類同的子公司,彼此之間競爭激烈,又有許多客戶因與同系子公司有利益衝突而不能碰,結果發展加倍受限。最後她決定贖回自己的股份,另起爐灶。

    那時K正經歷離婚,然後是疫症來襲,所有衣香鬢影的活動全告剎停,她收入歸零,索性辭去所有員工,孑然一身,重新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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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畢竟沒選錯立足之地,香港是個不死的城市,防疫措施一放鬆,經濟立即強勁反彈,大大小小活動紛至沓來,她忙不過來之際,還出現了一種意料之外的新業務、那些她口中相對於奢侈品牌的「小客戶」(smaller clients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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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比如說有位居港日籍畫家,年紀輕輕為名門之後,是一家珠寶店的客戶,獲邀出席品牌活動後對曝光很感興趣 – 她大概認為畫家知名度越高,畫作越能賣到好價錢 – 便找K為她做個人營銷。K想出一個法子,她替珠寶品牌拉攏時裝雜誌採訪拍攝時,便遊說對方讓年輕畫家擔當模特兒,一石二鳥。雜誌出版後,畫家看見雜誌刊出她佩戴高級珠寶的俏臉,樂不可支。

    又比如說有一位來自紐西蘭的會計師,與在香港工作的跨國公司高層經歷離婚後,驚覺律師收費過高,但表現卻毫不稱職,索性「針對市場痛點」,「開發全新業務」。她創立一家「離婚諮詢事務所」,專為婚姻生活不愉快的有錢太太服務。如此小眾的生意如何營銷?她又找上K,畢竟K亦曾經歷離婚之苦,而工作需要又常接觸富人。我好奇K打算怎樣為「離婚諮詢事務所」做宣傳推廣?總不成在酒會上逐一去問,親,你婚姻快樂嗎?

    有時為了替客戶爭取見報的機會,K不得不「出賣」自己的故事 – 她離鄕別井到香港來創業,又經歷過人生的高山低谷,這有時比客戶的更討記者編輯們的歡心。一旦發現這招湊效,K就藉此把客戶的故事拼在一起向傳媒推銷,「但每次受訪都令我感覺尷尬,明明我在推銷別人的故事嘛。」K苦笑一下,我點頭表示理解。

    我很少接觸在香港工作的異鄉人(expatriates),K卻是其中的一份子,而從K口中聽到他們來香港工作、尋夢的故事,豐富多采,拍成《Emily in Paris》的香港版應該不成問題。這會不會比官員們唸口簧般、去一帶一路城市宣傳「說好香港故事」,更具吸引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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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分上下兩期,於上周五及今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