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9GAG的迷因帝國

    1月中我和一位做財經媒體的朋友碰面,提到9GAG剛剛發行其聳動全球NFT社群的項目Captainz,對方一臉茫然,似乎不知有這回事。

    「12分鐘內賣出9,999個NFT、共錄得9,801ETH進賬,眼下相當於1,300萬美元或逾1億港幣喎!這可比搞IPO慳水慳力又賺得多。」我一口氣唸出連串數字,又覺「12分鐘籌逾億港幣」有點誇張,恐自己記錯,低頭重看一遍9GAG CEO Ray在朋友群中發出的訊息,證實是這些數字無疑。

    1月5日9GAG發行Captainz後不久,沉寂多時的比特幣BTC也巧合地蠢蠢欲動,從17,000美元升到至今逾23,000美元,帶動其他加密幣亦冉冉上升。執筆時ETH價值約在1,650美元,換言之,9GAG發行NFT項目Captainz籌得的ETH,如今價值超過1,600萬美元(或逾1.2億港元),在幣市寒冬中格外引人注目。此役再次障顯9GAG作為國際級初創的號召力,直與發行NFT籃籌BAYCYuga Labs平分春色。

    Ray告訴我,團隊在2021年的聖誕節決定投身web3之中,這一年,「9GAG原來的生意前所未有地好。」他解釋,成績好只是因為過去做得不夠給力,而這一年格外努力所致,往下走,原來的經營模式恐怕越來越難持續,所以必須轉型。要在公司正處高峰時號召同事們轉跑道,想來絕不容易,但爆發疫症也許帶來了契機。

    2020年是疫症肆虐全球的第一年,9GAG在那年5月決定放棄租用辦公室,全體成員WFH(在家工作)。上班模式轉變後,Ray似乎對工作的意義有很多反省與思考,期間我聽他提過三、四種接下來想做的生意,只是都和web3無關。Ray大約也是在這段時間開始成為加密幣的信徒,還把個人相當部份的資產轉為加密幣,身體力行skin in the game(切膚之痛)。9GAG最終決心在2021年聖誕轉型搞Memeland,我想與Ray個人在這段時間的摸索或者有關。

    (相關舊文:雕欄玉砌應猶在

    2022年Ray因為照顧家庭,絕大部份時間深居簡出,但他以「9gagceo」的身份,在web3圈子極為活躍。我一位也是做web3項目的好朋友期間與Ray交流頻頻,透露Ray一絲不苟地投入這個新領域,一天8小時工作裏,大約6小時都在Twitter、Discord或各web3社群中流連,與粉絲互動,建立自己的形像。目前9gagceo的Twitter上有超過18萬名追隨者。

    我向Ray求證是不是真的每天花那麼多時間在社群上,他嗤之以鼻,「邊有咁多」,只是透露了在過去一段時間裏,花了足足2,000ETH去收集各類知名的NFT,並在一個訪問中提及,作為NFT項目的創辦人,應「購買足夠多的 NFT 去了解作為 Holder 視角的偏見」,即是必須有skin in the game。他的體會是,web3世界有兩種人,一種熱衷「炒幣」,另一種喜歡參與社群活動,而購買NFT的大部份是後者,所以欲做好NFT項目,必須在社群上多下功夫,以保持參與者的投入和項目的熱度。9GAG建立的NFT社群就是Memeland,目前在Twitter上有超過36.5萬名追隨者

    說到做好NFT項目必先建立社群,我自以為是道,一直以來9GAG以meme圖(迷因圖)聞名世界,在各社交平台上累積了數以億計粉絲,不正是上佳的社群基礎嗎?Ray糾正我,這是外界一大誤解,「Memeland上只有大約10%成員來自原來的9GAG社群」,他說,參與NFT項目的手上多少得有點加密幣,那和純綷在網上流連、不介意點擊廣告的「屌絲」難以相提並論。

    回說這次Memeland發行的Captainz,實為他們的第三個NFT項目,在這之前他們發售過MVP、空投過Potatoz,都取得佳績,令選擇在幣市寒冬中降臨的Captainz格外使人憧憬。幸它亦不負眾望,以1.069ETH訂價的Captainz在12分鐘內售罄,並很快在Opensea上出現達10-12ETH的二手交易價,目前的地板價(floor price)約為4.2ETH。

    我向Ray提到,沒有太多本地媒體報導Memeland在全球NFT社群中創出的亮麗成績,像我提到的那位財經媒體負責人也不知情,你們是不是因為本地市場太小,所以不屑在香港宣傳?

    Ray胸有成竹道,「唔會,黎緊我哋會大搞。」他們正部署將於本地市場展開的計劃,大家很快就知端倪了。

    參考文章:

    NFT新熱點》詳解 Memeland:12分鐘1200萬美元銷售,2億人的迷因帝國大遷徙

    9GAG NFT》Memeland 推新項目 Captainz!引爆熊市搶白單熱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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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分上下兩集,於上周五及今天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搶人

    幾位科技公司老闆一圍坐聊天,話題就是人才競爭激烈。

    「我公司一位初級工程師,被園區行家加薪百分之四十搶走。才幾年經驗的已如此『搶手』,人才競爭之瘋狂,我入行卅年未見過。」甲說。

    「我還不是一樣,」乙接口道,「那位同事表現不怎麼理想,我本想『郁佢』,豈料別人當他是寶,也是加薪百分之四十被奪走了。」他哭笑不得,業界搶人搶得跡近不問好醜了。

    除了行家,搶人的還有政府機構。一位老闆說,因政府大力發展創科,許多提供相關服務的官方或半官方組織,也增加了規模,而且因為資源充沛,高薪挖角毫不吝嗇。一家中小企從大學畢業生中好不容易挑出幾位精英,費幾年功夫將之磨練出來,不旋踵就被公營機構搶去,為他人作嫁衣裳。生於亂世,鐵飯碗自有其吸引引之處,小公司很難與之競爭。

    (相關舊文:世上再無鐵飯碗

    出手闊綽的,除了本地競爭對手,當然還有外地的。丙有一位小頭目年薪逾百萬,被新加坡一家加密貨幣公司加薪百分之廿五外,還配對等值的加密幣作跳槽獎勵,「即使該加密幣價格暴跌九成,他的加薪幅度也近四成了。」他自問毫無還擊之力。

    據他們說,令情況變本加厲的,還有一些立心不良的招聘中介或獵頭公司。他們知道業界人才不足,家家企業都缺人,往往在成功引薦、收取報酬後,三至六個月內就把該求職者「循環再用」到其他企業,不再提供12-18個月的在職保證。可見業界搶人情況之激烈。

    特首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,大力出招「搶企業、搶人才」,不知能否對症下藥,解一眾科技企業的燃眉之急?

    (相關舊文:挑公司,不如選行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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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異鄉人在香港

    K來自東南亞某大國的首都,2005年首次踏足香港便愛上了這個大都會,決心留下來闖一番事業。

    先在一家以奢侈品為主要廣告客戶的雜誌工作,通過採訪和參與高端品牌的公關活動,開始接觸上流社交圈子的花花世界。工作上手得快,人脈也建立了起來,幾年後就決定辭工創業,和男友一起自立門戶,主攻她熟悉的公關與營銷。比如說某國際品牌要在置地廣場開一家珠寶店,她就負責籌辦新店的揭幕活動,邀請名流出席、傳媒來訪,為客戶立足香港造勢。

    「在前疫情時期,這類活動的預算每次輕易超過五、六十萬港幣。」K告訴我。若遇上一些捨得花錢的品牌,還會配上現場樂隊演奏、以精緻小吃和名貴香檳奉客等,如此一場開張活動的開銷,等閒過百萬。我想像那紙醉金迷的場境,大概一如《Emily in Paris》的情節。

    十餘年來做出一番成績,公司獲上市集團收購,以為更上一層樓,豈料是被請君入甕。原來集團內有太多性質類同的子公司,彼此之間競爭激烈,又有許多客戶因與同系子公司有利益衝突而不能碰,結果發展加倍受限。最後她決定贖回自己的股份,另起爐灶。

    那時K正經歷離婚,然後是疫症來襲,所有衣香鬢影的活動全告剎停,她收入歸零,索性辭去所有員工,孑然一身,重新上路。

    (相關舊文:當你低處未算低

    K畢竟沒選錯立足之地,香港是個不死的城市,防疫措施一放鬆,經濟立即強勁反彈,大大小小活動紛至沓來,她忙不過來之際,還出現了一種意料之外的新業務、那些她口中相對於奢侈品牌的「小客戶」(smaller clients)。

    (相關舊文:復常之路

    比如說有位居港日籍畫家,年紀輕輕為名門之後,是一家珠寶店的客戶,獲邀出席品牌活動後對曝光很感興趣 – 她大概認為畫家知名度越高,畫作越能賣到好價錢 – 便找K為她做個人營銷。K想出一個法子,她替珠寶品牌拉攏時裝雜誌採訪拍攝時,便遊說對方讓年輕畫家擔當模特兒,一石二鳥。雜誌出版後,畫家看見雜誌刊出她佩戴高級珠寶的俏臉,樂不可支。

    又比如說有一位來自紐西蘭的會計師,與在香港工作的跨國公司高層經歷離婚後,驚覺律師收費過高,但表現卻毫不稱職,索性「針對市場痛點」,「開發全新業務」。她創立一家「離婚諮詢事務所」,專為婚姻生活不愉快的有錢太太服務。如此小眾的生意如何營銷?她又找上K,畢竟K亦曾經歷離婚之苦,而工作需要又常接觸富人。我好奇K打算怎樣為「離婚諮詢事務所」做宣傳推廣?總不成在酒會上逐一去問,親,你婚姻快樂嗎?

    有時為了替客戶爭取見報的機會,K不得不「出賣」自己的故事 – 她離鄕別井到香港來創業,又經歷過人生的高山低谷,這有時比客戶的更討記者編輯們的歡心。一旦發現這招湊效,K就藉此把客戶的故事拼在一起向傳媒推銷,「但每次受訪都令我感覺尷尬,明明我在推銷別人的故事嘛。」K苦笑一下,我點頭表示理解。

    我很少接觸在香港工作的異鄉人(expatriates),K卻是其中的一份子,而從K口中聽到他們來香港工作、尋夢的故事,豐富多采,拍成《Emily in Paris》的香港版應該不成問題。這會不會比官員們唸口簧般、去一帶一路城市宣傳「說好香港故事」,更具吸引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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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分上下兩期,於上周五及今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