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《Girlboss》

    越來越多女孩子經營網店買時裝,但做到本書作者Sophia Amoruso這樣的成就則實屬罕見︰她22歲在eBay開設網店Nasty Gal賣古着,其獨樹一格的時裝觸覺和配搭品味吸引大量少女買家。八年後,其生意額每年逾億美元。

    Amoruso讀書不成,沒做過一份體面的工作,當上CEO後連甚麼是「org chart」(企業架構圖)都一頭霧水。但憑街頭智慧和把顧客當姊妹淘的女性直覺,她示範如何不做乖乖女,一樣可以成為商界最有權力的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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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載於蘋果日報七月十三日「財經讀好書」

  • 李樂詩

    今早為《晴報》寫了一篇稿,講對藝術/品味的一點想法,周二見報。下午和朋友去聽李樂詩的講座,她竟開宗明義便說藝術修養和品味的重要,真是巧合得出奇,一定要記上幾句。

    許多人知道李樂詩是第一個接觸三極(南極、北極、珠穆朗瑪峰)的中國女性,卻不知道她本身是個非常出色的廣告人和電影美術指導。

    她十二歲學西洋畫,後來入讀理工學院唸設計。哥哥說搞藝術的大多數很窮,她眼見自己的畫畫老師造藝這麼高,也賺不了多少錢,心想我的水平不如老師,將來豈非更窮?把心一橫,決定轉攻商業設計。

    因為有美術的基礎,所以轉型一點也不難。她考入當時最大的廣告公司,那年只有十九歲,自信才華超越整個美術設計部門。她問當時的Art Director,你做了多少年才做到今天的位置?對方答八年。她年少氣盛,心中為自己立下目標,三年內就要坐上這個位置。

    結果她真的做到,而且五年內就開設了自己的廣告公司。要當老闆,因有環遊世界的心願,打工沒有這個自由。她非常努力,當了老闆要一腳踏,不懂的就要學,所以她不斷進修:Marketing, Psychology, Management…只要和工作有關的,都去讀。為了做好國泰的航空雜誌,她還跑了去唸新聞,這樣拍攝、美術設計和寫作,可以一人包攬。

    李樂詩的確有才華。四十年前她設計一個商標,可以叫價十萬港元,乃天文數字。她打趣說自己愛「劫富濟貧」,有些機構她不收錢,而付得起錢的她就賺多些。最好笑是她說若遇上看不順眼、氣燄高昂卻什麼都不懂的顧客,她要收貴三倍:「因為第一要受氣,第二對方肯定腌尖,第三樣衰看著不舒服,要補償。」我沒想到李樂詩是這麼率直有性格的人。

    她儲錢後真的展開環遊世界之旅,先從香港出發﹣﹣千里之行,始於足下﹣﹣她跑均了香港大小勝景,又刨歷史書,了解香港的過去。然後以「東、南、西、北」作規劃,逐個洲去,只是當時還沒有去極地的想法。她似乎是在偶然的機會下,因為負責一個南極的展覽而有了到南極的機會和想法的(這一點是我所理解的;因為在講座中她沒有交代得很清楚)。

    說了這麼多,探險怎麼和藝術扯上了關係呢?李樂詩說,品味是人生非常重要的一環,懂得分辦美醜、追求美麗的東西,生活才更豐富。她自詡「知道自己相貎到哪一個水平」,但她對美麗事物有強烈觸覺,只喜歡接觸順眼的人。又譬如說顏色,李樂詩說她若看到一個人衣著配搭的顏色不協調,心裏會有被衝撞了一下的不舒服。

    她近年多番到極地去,對生態環境被破壞心焦不已。要宣傳環保、普及科學知識、表達數據,最有效的方法,是透過藝術做包裝。譬如一個人在北極,天地蒼茫,四野無聲,忽然一道極光,此情此景,藝術的境界自然出現。 又如拍攝紀錄片段,有聲有畫有音樂,也是以藝術來包裝科學,最能表達訊息。

    我想十二歲的李樂詩在學畫畫時,未必想到當時的美術訓練,不但令她憑這一技之長打下將來環遊世界的基礎,更培養出她的品味。藝術的修養和對極地的探索,在李樂詩身上完美地契合起來,真是妙極。

    關於李樂詩的極地見聞,我不多寫了,推薦兩位朋友的文章:

    鄒頌華:熱愛地球、燃燒生命﹣﹣李樂詩
    區家麟:李樂詩:最豪華的享受是寂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