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公關行銷天才

    Netflix劇集《Emily in Paris》是一個芝加哥女孩在巴黎工作與生活的故事,公式化劇情與明快節奏,配合悅目的風景與時裝,商業計算準確。主角Emily甚懂營銷之道,不但一次又一次成功為客戶推陳出新,自己也晉身為粉絲眾多的KOL,在IG上建立起一個有影響力的平台。

    《Emily in Paris》的橋段表面上簡單,但細看之下頗有意思。Emily的營銷之所以成功,因為她有幾點做得很出色:

    1. Product Market Fit – 美國少女嚮往巴黎的時尚文化,但不懂法語。法國人吃喝穿載自成一格,未必掌握「鄉巴美國佬」到底喜歡什麼。Emily以美國人身份闖進巴黎時尚圈子,她的所見所聞便如時尚雜誌的選材,把美國人想看的巴黎,以美國人懂的語言描繪出來。這可以說是教科書級數的Product Market Fit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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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先讓100個人愛上 – 在你或你的產品被100萬人愛上之前,先使100人深深愛上。許多人一建立品牌就想無差別地「橫掃」市場,實在浪費彈藥。聰明的方法是先找出對品牌最有價值的追隨者,努力爭取歡心,令這些早期追隨者成為忠實用家,這樣他們也將會是最有說服力的推銷員。Emily最早的追隨者也不過是身邊的人,但因為她本身的圈子都是有影響力的時尚人士,所以才能發揮有效的「病毒」效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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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Retention, Retention, Retention – 顧問公司Bain & Co發現,每保留10%舊客,就能為企業帶來30%盈利。許多品牌把焦點放在不斷引入新客戶上,渾然忘記之前努力「儲」回來的舊客,往往更有有價值。就營銷而言,acquisition(開拓新客戶)固然重要,retention(保留舊客戶)更形關鍵。Emily似乎是天生的營銷人才,她很懂維持IG上的熱度,連短暫失業(第三季劇情)也可成為與粉絲互動的主題,豈有不成功之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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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寫到這裏,聰明的朋友大概已猜到,上面寫的不止《Emily in Paris》劇情。我看劇時不斷想到一本有關growth hacking的天書,那是真正的營銷天才Ryan Holiday寫於2014年的Growth Hacker Marketing。該書出版至今雖已近十年,但營銷智慧毫不過時,從電郵、博客、臉書到抖音,平台或有更迭,但核心依舊是以testable, trackable and scalable(可測試、可追縱、可規模化)的手段進行營銷,以補傳統媒體(如電視、報章廣告)浪費和難計算回報之不足。看劇賞心悅目,看書有助思考,兩者配合更覺充實呢。

    Growth Hacker Marketing by Ryan Holid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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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精簡版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Spotify的音樂革命

    大汗淋漓地從跑步機上下來,我忍不住立即發了一條訊息給NEX的CEO李景輝(David):「不要錯過Netflix剛上架的劇集叫The Playlist,是有關Spotify的初創故事,你一定感興趣。和唱片公司周旋那一集尤其令我共鳴!」NEX剛發佈「音樂體感遊戲」Starri,有和Spotify類似的經歷。

    The Playlist不但拍得好看,且對今年忽然涉足和音樂與版權相關工作的我來說,更別具意義。

    (相關舊文:中秋送禮

    有別於大部份雄霸全球的科技巨企,Spotify並非來自「科技聖地」矽谷,它誕生於歐洲的瑞典。其異軍突起,不但改寫唱片公司的發展軌跡,也掀起前所未見的音樂工業革命,顛覆全球用戶的音樂播放習慣。目前Spotify穩佔全球音樂媒體第一位,市佔率逾三成,三大科技帝國Apple,Amazon和YouTube(Google)的同類服務都瞠乎其後。Spotify的誕生與成長,也可以說是眾初創中最艱難的之一,因為它必須和財雄勢大的唱片巨頭正面交鋒而取得共識。

    說The Playlist拍得好看,因為編劇聰明地從六個面向出發(The Vision、The Industry、The Law等),以六個主要人物為骨幹,交織出一個精采故事,結構複雜而有條不紊。我最喜歡的第三集(The Law),從代表Spotify的法律顧問Petra Hansson之第一身出發,開宗明義道出Spotify成立時最難跨過的門檻:唱片公司不願改變,科技公司不肯妥協(”If there’s one thing record company big shots hate, it’s change. And if there’s one thing tech guys hate, it’s compromise.”)。而她就是那條把兩者拴在一起的線。

    (相關舊文:Best Closer

    Spotify成立於2006年,當時有一個叫The Pirate Bay的網站,以P2P形式讓用戶下載盗版音樂,在全球大受歡迎。各唱片公司明知網上盗版禁之不絕,但眼白白看著利潤大幅流失又無能為力,極之頭痛。Spotify主動和唱片公司交涉,冀取得歌曲授權,與唱片公司從廣告收入中分成,以合法身份提供音樂串流服務。當時雙方最大的分歧,在於唱片公司無法接受讓用戶「免費」享用音樂,而Spotify則不願製造付費門檻(paywall)。這道鴻溝,終憑Freemium(免費增值)模式得到解決。

    目前在Spotify全球4.5億使用者中,佔約六成的基本用戶不必付費,他們憑廣告為Spotify帶來收入,貢獻總營收大約一成;餘下四成多付費訂戶的營收貢獻比例,則達近九成。然而,不論Spotify賺多少,七成收入歸版權方,即唱片公司。

    (參考來源:【曼報】Spotify:唱片公司打工仔還是聲音帝國?

    在The Playlist第三集中,為Spotify和一眾唱片公司居中斡旋的Petra,得費盡九牛二虎之力,讓唱片公司明白、並接受按歌曲播放率分成的概念,同時使出合縱連橫手段,才能令頑石點頭,獲唱片公司首肯授權。我真慶幸在2022年才開始涉足這方面的談判,為NEX與香港和台灣的唱片公司洽談音樂授權,因自Spotify開始,一眾科技、遊戲公司多年來已開闢出條條大路,為我們省下許多功夫。

    歲末有許多「煲劇清單」出爐,我向從事科技創業的朋友推薦這套The Playlist,不管你是創辦人、投資者或程式員,相信都會找到共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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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分上下兩集,於上周五及今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阿姐駕到

    新春期間,幾位創科朋友在Clubhouse聚首開講,講自己創業的血淚史。說到人才招聘,有位朋友講起自己經歷的這章,既可憐又可笑:

    (相關舊文:Clubhouse爆紅之謎

    朋友任CEO的生物科技公司發展迅速,短短幾年間,由一家不起眼的初創,晉身成市值數千萬美元的明日之星。董事局一致同意,公司到了這個規模,該找一位專業的行政人員回來當營運長(COO),最好在大機構有多年管理經驗的,以助公司建立制度,更上層樓。

    幸運地,他們遇上一位幾乎完美的人選:她畢業自長春藤名校、有MBA學位、在外資機構平步青雲,履歷堪稱無懈可擊。只因這次原機構的晉升未輪到她,「阿姐」心中不忿辭職求去,才讓我朋友這家初創冷手執個熱煎堆。

    阿姐到任不久便提出「彈性上班」的要求,謂這是大勢所趨,許多科技巨企都行此道。董事局覺得主意不錯,也許還有助招聘與挽留人才,答應了。不久公司決定拍一條企業宣傳片,讓這位阿姐準備預算,阿姐也爽快,馬上找到拍攝團隊,報價三十萬,包括專門飛到某地取景云云。

    「三萬元拍一條宣傳片我都捨不得,她還說三十萬是打了人情牌才有的好價錢!」朋友回想仍覺不可思議。

    三十萬拍一條宣傳片不說,阿姐一方面爭取了彈性上班此科企德政,常在辦公時間不見芳踪,另一方面又把大機構的作風帶到公司來,上任後一直追問何時為她配給司機和專車、出差要訂商務艙位等等。一家成長中的初創,如何吃得消阿姐這種豪爽的作風?兩個月後不得不舉手投降,請她另謀高就。

    說起這個昂貴的經驗,朋友仍是抹一把冷汗的語氣,可見教訓之深。科技界有個說法,謂A級人才只會聘用A級人才,而B級人才卻愛請C級人才,如此類推。所以團隊一定要保持A級人才,否則一直往下請,很快就會淪為庸才集中地。問題是:什麼是A級人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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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流意見認為,出身名牌大學、擁MBA學位、履歷無懈可擊的,就是A級人才。可惜對初創而言,這種精英可能只適合在大機構當高級行政人員。因為初創需要的,不是亮麗堂皇的學位或履歷,而是在地解決問題的能力、不怕蝕底的精神、屢敗屢戰的勇氣、和對目標近乎宗教祟拜一樣的狂熱和執迷。這好比盛世人才難以在亂世生存一樣,而幾乎所有在開拓階段的初創,都是亂世。

    不論中外,只有極少數企業創辦人,既有開疆闢土的亂世之功,又有建立制度的盛世之才;就如歷史上既曾成功揭竿起義、又能建立百年基業的,堪稱千古一帝,亦不過寥寥數人。所以初創成長到一個階段,的確需要起用盛世人才來管理公司,但務必當它終於成為一方之霸、擁有壟斷市場的優勢時。若創辦人過早「退位讓賢」,讓一位盛世人才來領導在亂世中開拓的初創,恐怕只會適得其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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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率先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見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