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從稿費說起

    最近有數位作家提出有關稿費的討論。寫作人覺得文字有價,稿費太低不夠尊重;然而對報刊來說,哪怕每字只加一毛錢,每篇文章數千字、每月幾十篇文章下來,就不是個小數目了。稿費表面上是小數目,但如何釐定卻大有文章。推而廣之,這種平台和內容供應者對作品「價值」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,不但出現在寫作上,也以各種形式出現在大大小小的商務活動中。

    (相關舊文:好文有價

    舉個例子。我有朋友創業前在企業擔任高層,在行內小有知名度。業界時有活動,邀請他擔任講者、評判、主持之類,他通常不問報酬來者不拒,一來幫公司和自己賺點曝光,二來他薪高糧準,若每每算足報酬,反而顯得斤斤計較了。

    到有天他自立門戶後,才赫然發現過去他「無償」出席活動,其實一直是在慷其僱主之慨!他每次替業界活動擔任講者、評判、主持之類,等於犧牲見客戶和做生意的時間,這些都是「成本」、都有代價,主辦單位「側側膊」不當一回事,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剝削。這些付出,過去由僱主承擔,如今卻要自己「硬食」,一旦想通,朋友就不肯再當「義工」了。

    類似例子並不少,尤其那些擁「一技之長」的朋友,比如懂攝影、設計、編程、插花、焗蛋糕的等等,不時有人「拍膊頭」提出要求,他們通常也不計較,不就是朋友間幫個忙吧,請食飯囉。但一旦開個小店以此為生,才發現再也不能「拍膊頭」就算。不管是攝影、設計或焗蛋糕,再小的「幫忙」也要付出時間,而時間也是成本啊,若總是「請食飯」了事,這生意怎麼做下去?接受報酬,並非錙銖必計,而是對自己專業與時間的尊重。總而言之,不管做什麼工作、站在哪一方,除非開宗明義是義務性質,否則最好貨銀兩訖,這對雙方都好。

    寫到這裏,或有人覺得做生意的什麼都講錢,真是功利。想淡化自己的「銅臭味」,綜合創業朋友的經驗,在講金之外還有兩種方法:一種是「以物易物」,比如說你幫我設計logo,我替你上幾節私人教授健身課,只要事先清清楚楚講好數,這可避免了朋友間「講金」的尷尬;另一種是每年劃出若干時間或服務作公益(pro bono),在指定範圍內無償付出。許多大機構採取的都是這種方法,中小企或自僱者只要嚴守底線,也可效法,這樣即使「白白付出」也感心安理得了。

    ***

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Best Closer

    我很喜歡美劇《Suits》,男主角Harvey Specter是個律師,不但英俊瀟灑、玉樹臨風,還被喻為”New York’s best closer”,因為他擅於利用情報,向對手或誘之以利、或脅之以威,總之為客戶達成交易,自己則名利兼收。這當然是「做戲咁做」,因為在現實中,出色的律師或者可以在交易中保障客戶權益,但通常很少是促成一宗交易的主要推手。

    分享一個故事:做生意的朋友得到一位投資者垂青,對方欲與他聯營一間新公司,該公司百分百由投資者注資,佔大股;朋友不必出資,佔小股。在這個基礎上,雙方再進一步洽談各自在營運上負責的崗位。朋友向另外兩人覆述此事,獲得完全迥異的反應。

    一位朋友替他高興,說既然有投資者注資,自己付出的只是時間,可說是穩賺不賠,值得一試,當作累積經驗;另一位則替他擔心,叮囑他「魔鬼在細節中」,反覆強調「錢最不值錢」,表示必須與對方斟酌合作條件,一一釐清權責,甚至爭取更大股權,否則寧願拉倒。朋友從未面對這樣的事,而兩個南轅北轍的建議,更教他左右為難。

    鼓勵他對交易抱開放態度的朋友,也是生意人;而叮囑他萬事小心謹慎行事的,則是個律師。做生意的人利益主導,面對新事物,只要有利可圖,寧邊試邊行,摸著石頭過河;專業人士則重視名譽,最怕行差踏錯,顧此失彼,所以寧少做少錯,處事步步為營。

    商業上講究各司其職,若是較有規模的機構,通常先由業務拓展部門洽談合作條件,待雙方在原則上有共識後,再由律師團隊㪣定細節,就每個細項反覆斟酌,保障各自客戶的利益。若一開始就直接讓兩個律師來談交易,雙方擺開一副「你來我擋」的陣勢,可能談到天荒地老都未必有共識。

    我不知朋友最後採納哪一方的意見,但我認為誰的意見都不值一提,因為他們都沒有「切膚之痛」(skin in the game),除非這兩個人交易成功才可分成、或有損失大家都要承擔,否則朋友必須自己下決定、自己承擔結果。因為只有和利益相關的建議,才是有價值的建議。如果不問交易成敗,Harvey Specter都收取同樣高昂的律師費,你看他還有best closer的美譽不。

    (相關舊文:切膚之痛

    ***

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中秋送禮

    創業第五年,關於送月餅,我有新的領悟。

    自從踏入社會工作,每逢中秋,大大小小的果籃、月餅紛至沓來,公司接待處忙個不休。我在大機構工作過,也在小公司待過,對送到辦公室來的月餅果籃,一貫覺得「理所當然」,心想這不就是企業之間的「行禮如儀」嘛。總之連鎖店的月餅向來不受同事青睞,水果則最快被大家據為己有。

    五年前自立門戶,那年臨近中秋時,仍有三數好友,一如以往送來月餅。那刻開始感受不一樣:這盒月餅,不是衝你打工那家公司而來的,而是衝你個人而來的啊。人家記得的畢竟是你,沒有因為你離開了某個機構,就從此把這個人從送禮的名單中劃掉。我忽然覺得:你都大個女啦,不能老是只收取別人的好處。於是多年來第一次,我也送了幾盒月餅出去,藉此感謝幾位對我有恩的人。就這樣,我成為「行禮如儀」的一份子,幾年下來,中秋送禮給客戶,成為常規。

    譬如今年我有一位客戶是低音大提琴樂手,他畢業自劍橋大學電腦系,本來在矽谷工作薪高糧準,卻毅然回港開創音樂事業。他為許多品牌和企業提供現場音樂演奏,生意一直不俗,可是疫症連續肆虐三年,加上嚴厲的社交距離措施,教他「巧婦難為無米炊」,唯有努力轉型,嘗試開拓網上串流演奏。去年我在朋友介紹下替他安排了一些訪問略作推廣,今年他獲藝發局贊助,自己可以負擔宣傳開支,於是我們再次合作(那是四月的事,案子現已結束)。這天他收到我送的月餅,來訊曰「受寵若驚」,說他也有送禮給客戶的習慣,但對象「唔係一單半單嗰啲」,連連表示客氣。不管是錦上添花或雪中送炭,能令朋友感到溫暖,我也欣慰。

    低音大提琴樂手Justin

    另一位客戶也值得一提。多年前他們首次創業獲Apple收購,各人成為灣區的高薪上班族。但幾年前,核心團隊卻決定離開Apple、重出江湖創辦NEX,並寫了一個應用程式叫HomeCourt,作籃球訓練之用,2018年還獲Apple邀請上台一同宣傳iPhoneXS的首發。但也是因為疫症,令連串已安排好的國際宣傳活動嘎然而止。惆悵之際,團隊卻發現HomeCourt的使用量在禁足下竟然增長不俗,原來用戶們被困在家,想出種種具創意的方法舒展筋骨。團隊馬上把握機會,將HomeCourt的核心技術轉型為「動態遊遊」(motion game)Active Arcade,再把其中最受歡迎的歌曲節拍遊戲(music rhythm game)Starri分拆、擴張,單獨上架。

    (相關舊文:勁旅出山香港人打世界波創業的三個關口

    (相關報道:Nex Pioneers Motion Entertainment With a Suite of Immersive Experiences for Mobile and the Living Room

    年初香港剛開始承受第五波疫情的衝擊時,身在灣區的創辦人David Lee找我幫忙,卻不是需要我最拿手的公關經驗,而是為Starri和唱片公司洽談歌曲授權!原來當時團隊已獲一些國際級歌手如Lady Gaga的歌曲授權,他們想把若干廣東歌也納入遊戲中,但多番越洋嘗試不果,不得不找本地人接手。我當時在這方面既無經驗又無人脈,想來想去,較有把握的策略是先向最受歡迎的那支男團入手,盼得到他們幾首名曲授權,到時再和別的唱片公司談就較有勝算了。就這樣,一個農曆新年開始的項目,一直做到中秋,和各主要唱片公司談成了27首港台流行曲的授權,都是當紅的組合或歌手,大家都有點喜出望外(待遊戲9月15日在Tokyo Game Show上首發後,就能揭曉其中7首廣東歌是什麼了。)。

    那天送月餅去NEX剛搬進去的辦公司時我笑言,此事對科技公司來說太老土,我不送恐怕你們沒月餅吃。大伙對我很熱情,我們大嚼薄餅慶中秋。

    與NEX部份香港團隊成員合照

    如今我終於明白,收月餅固然快樂,送出去更開心。除上述兩位外,另外幾位收禮的客戶都給我捎來訊息,再交談幾句,互道近況。傳統以來的中秋送禮,表面上是行禮如儀,但只要別把收禮當作理所當然,自然會領悟到「你來我往」正是商業活動最不可或缺的一部份。

    ***

    本文精簡版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