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游擊隊與正規軍

    「我們現在需要的,不是正規軍,是游擊隊。」T沉思一會後,下了這個定論。

    我心中大大舒了一口氣,真好,這和我的想法一模一樣。一旦定好這個方向,我們接下來的策略就有機會湊效了。

    作為一家初創的CEO,T每天睜開眼就要拆解林林總總的問題:投資者威脅抽資、同事威脅辭職、用戶威脅「剷App」⋯⋯每一樁都令人頭痛。最近對他構成最大困撓的是負責產品開發的主管,抱怨公司方向老是「變黎變去」,教他吃不消。T覺得如此投訴並不合理,因為在初創的世界,「變幻原是永恒」,哪有可能訂下計劃後,不再隨機應變?

    我們在以往的文章中曾討論過,因應身處的是亂世抑或盛世,企業負責人有所謂Wartime CEO與Peacetime CEO之別,其實員工也有正規軍與游擊隊的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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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正規軍一般在企業業務上了軌道後發揮得較好,因為他們重視制度、計劃、培訓、檢討等,喜歡經過深思熟慮(應用在企業的場景,就是反覆進行會議)後,按章執行任務,討厭朝令夕改,白白浪費做下的準備功夫。如果企業正面臨生死存亡之戰,需要不斷因應環境變化作出策略調整,正規軍就會無所適從,他們投訴最多的通常是「老細成日變黎變去」。我的朋友T正正是因為把新項目交給心態上屬正規軍的產品經理負責,所以對方感到很吃力。

    游擊隊則最討厭一成不變、按部就班,他們喜歡上級給予清晰明確的目標後,讓他們自由發揮,並容許他們以最有效的方法執行任務。游擊隊的心態是「使命必達」,過程中即使有機會損兵折將、遊走灰色地帶,也不會動搖他們的信念。此外,游擊隊也重視執行,最討厭層層上報等候指示。一旦任命游擊隊執行任務,就要給予他們充分的自由度和信任,別嘮叨他們朝請安、晚匯報。如果企業需要開發新業務,由執行力強的游擊隊打頭陣,效果應比正規軍的循序漸進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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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果企業資源充沛,當然應該又有正規軍,又有游擊隊,作好兩手準備,一旦其中一方折翼,還有另一支精兵可用。初創未必有這樣的資源,但其CEO通常都是創業者,往往自帶游擊隊基因,好比我這位朋友T,所以一旦業務達到一定規模、開始向外招兵買馬後,會較易和新招聘的正規軍主管起衝突。一個緩解的方法是把公司的業務分開,將表現較穩定的項目交正規軍負責,初創CEO自己則帶領游擊隊繼續衝鋒陷陣,以新項目開天闢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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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不懂推銷,事倍功半

    最近向幾位創業的朋友推薦電影《AIR》,因為它拍得好看,又有啟發性。

    荷里活的商業大片一般都計算準確:劇本出色,演員稱職,《AIR》當然也不例外,而且取材甚佳。故事發生在1984年,Nike籃球部門負責人Sonny Vaccaro(麥迪文飾演),相中了18歲的籃球天才Michael Jordan米高佐敦,決心要把他從對手Converse和Adidas那兒搶過來當Nike的代言人,並以對方名義發行全新球鞋系列Air Jordan,搶攻市場。Sonny之所以認定了佐敦,因為他看出對方絕非池中物,將來一定是偉大的籃球員,Nike必須和這樣所向披靡的超新星一起成長,才有機會建立千秋基業。

    ***以下含劇透***

    要實行這樣的計劃並不容易。首先在當時的籃球市場,Nike在三大品牌中市場佔比最小,於競爭中毫無優勢。此外當年佐敦自己心儀的是Converse、所屬球隊則獲Adidas贊助,Nike要討他歡心,連門兒都沒有。再者因為Nike籃球部門的生意一直沒起色,Sonny在公司裏幾乎孤立無援,所獲預算極少。要以弱制強,談何容易?

    電影情節,就是看Sonny如何在逆境中一關又一關闖下去,直至譜出傳奇。Sonny要完成大計,首先要說服上司、Nike的創辦人兼CEO Phil Knight(賓艾佛力飾)批准他把全部預算僅押在一位新人身上;過了公司這關,還得去說服佐敦的媽媽Delores Jordan(Viola Davis飾)接納Nike「求親」。

    麥迪文有兩段戲是令他扭轉形勢的關鍵。第一段是他直闖佐敦家,希望佐敦太太給Nike一個演示(pitch)的機會。他說,我跟你打賭,你即將會見Converse和Adidas時,對方會用這樣的說詞來打動你,到時你就要向他們分別提出這兩個問題,看他們的應對,如果我猜中了,你就要給我們一個機會。結果當然是因為Sonny熟知對手策略和弱點,被他說中了利害,令Nike獲得向米高佐敦演示的機會。

    第二段就是歷史性會面的當天,Nike相關的管理層總動員出席以示誠意,並展出設計耳目一新的Air Jordan球鞋冀打動佐敦。然而佐敦一家似乎對陳套的推銷短片表現得興趣缺缺,Sonny觀之,馬上腰斬短片,即場以另一套說詞作出推銷。這段戲寫得好,講詞絲絲入扣,配合佐敦未來成就的一段段蒙太奇,令人看得熱血沸騰。結果當然是Sonny游說成功,令Nike和佐敦成功結盟,雙方攜手寫下籃球和商業史上一頁傳奇。

    我一位CEO朋友最近和開發產品的負責人吵了一場。CEO提出一個主意後,產品負責人生氣,說這不是我之前向你建議的嗎,為什麼兜了一個大圈後又回到這裏來?CEO說,老天,你當時講得複雜無比,我聽得一頭霧水,你的pitch這麼爛,怎麼說服我?產品負責人再發脾氣,說老子是來做產品的,不是來做推銷的!我的CEO朋友無語,因為對他來說,不論任何崗位,都要懂推銷自己的想法,不然就浪費了好點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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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把電影推薦給創業的朋友,因為我和這位CEO朋友的想法一致:創業就是無間的推銷。向投資者推銷、向同事推銷、向用戶推銷⋯⋯再偉大的主意,如果不能說服別人接受,只是空中樓閣。創業者別忘了這點。

    題外話:Air Jordan系列不但令Nike進帳甚豐,也為米高佐敦帶來每年數以億計美元的被動收入,因為他能從營業額中分紅 – 代言人能從產品中提成,在八十年代屬開創先河之舉,也是Nike能擊敗對手、簽下佐敦的關鍵。拍板答應這破天荒條件的是Nike創辦人兼當時的CEO Phil Knight,這也是一位傳奇人物(其自傳Shoe Dog是商管必讀書之一),此役後12年,Nike就收購了對手Converse,進一步擴展市場版圖。電影導演賓艾佛力客串此角,演繹有特色,是意外之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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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職場上的黃金十年

    早前寫「收成期的煩惱」,提到大前研一的著作《後50歲的選擇》。回想我初看這本書時才廿多歲,一本講「後50歲」的書怎麼會適合我?這次重溫才令我記起,當中有不少篇幅是探討廿多卅歲的年輕人如何規劃職業生涯的,難怪當時深獲啟發。且讓我和各位分享一下。

    (相關舊文:千禧創業家千禧上班族

    在大前眼中,年輕人由大學踏進社會的頭十年是「黃金期」,在這期間,不論選的是什麼公司、什麼行業,十年內都有學習的機會。在這關鍵期內,新鮮人應盡全力學習,尤其學用老闆的心態上班(例如思考上司的要求、主動做未經指示的事、敢於提出新方案等),而非做聽命行事、少做少錯的「乖乖牌」。

    一旦學習黃金期過去,到達35歲左右,職場上就只剩下肯繼續努力的人才會有進步,其餘的就「任何事情都學不到了」。因為大部份人在企業中打滾十年後,都會染上職場習氣,難再奮發向上。大前甚至建議企業的高層,如果要錄用有經驗的人加入,得挑選30歲加減兩歲、即28-32歲的,因為他們既有一點工作經驗,也仍有繼續進步的空間。

    一個人在十年黃金期內,如果沒有好好把握機會力爭上游,到35歲左右仍從未得到被企業器重的機會,大前斷言這種人將會步入喪失鬥志、為月薪打工、對企業毫無建樹的「魔之15年」(因為在按年資取勝的制度中,50歲前仍有機會因年資夠而被提拔)。大前因此總結說,「如何度過20世代,對之後的人生造成無法彌補的差距」。

    (相關舊文:想做的事就去做

    而對創業的人而言,廿多歲也是立定決心創業的機會。據大前的觀察,日本所有成功的「大經營者」(如Panasonic、SONY、Honda等創辦人)都在廿多歲時創業。他們要不從未想過要當上班族,要不加入一家企業不久就和上司發生衝突,不肯「按本子辦事」,索性另起爐灶放手一搏。我旁觀身邊成功創業的朋友,也鮮有遲過30歲才自立門戶的。

    此外,成功的「大經營者」也往往在35歲前後(與上班族的「黃金期」相若),在自己的公司裏進行最激烈的改革,把公司推上更接近萬世基業的台階。大前認為一個企業家無論身體、精神和能力,都在35歲前後達到巔峰狀態,這時候即使失敗,也有鬥志東山再起。40歲後就未必這樣的意願或勇氣。

    以上的話未必十分中聽,但不管你受不受用,它都是大前聆聽超過1600名上班族的諮詢後,得到的一些結論。回想我在職場「黃金期」讀到這些篇章時,應曾被嚇到冷汗直冒,深恐錯過上進的機會後便直墮深淵,無法心懷熱情地過日子。如今我雖然沒有登上什麼「權力的寶座」,但總算沒有一邊喋喋不休地抱怨、一邊無可奈何地上班。希望這本書對身處「黃金期」的你也有一點幫助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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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精簡版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