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不賣產品賣什麼?

    上週iMoney刊登了一個有關蘋果的專題,提到「喬布斯的最後作品」蘋果園(即蘋果的新總部,外型如一艘太空船)。這是「教主」留給蘋果人的最後一份禮物,因為它的許多細節都沾染喬布斯對產品設計的堅持,望在他百年之後,仍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蘋果人。

    蘋果是當今科技界最偉大的品牌,但它們賣的其實不是產品,而是體驗。蘋果不是賣一部電話給你,而是賣一種因為擁有它的電話,而感到生活有型起來的體驗。它不賣產品賣品牌。

    我曾寫過,初創企業的創辦人往往是自己產品的靈魂人物,要落力對外宣傳。一位創業的好朋友閱罷不同意,他認為創辦人日理萬機,怎可能分心推銷產品?其實不然。和蘋果一樣,初創創辦人推銷的不應是產品,而是品牌。兩者之間,有個明顯的差別:時間。

    時間的體現有兩種,第一種是推銷所花的時間。要賣出一件產品,可以是發生在五至十分鐘之內的事,但要經營一個品牌,卻是經年累月的深耕細作。我朋友Keith Rumjahn幾年前寫了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叫Coach’s Clipboard,主要用家是籃球教練,包括NBA球隊的教練。Keith從不賣Facebook廣告,叫人下載他的程式;反之,他每星期用心寫一篇電子通訊,教用家們採用何種戰術和訓練。

    Keith以有用的資訊為他的用戶帶來價值,使他們信任他、喜歡他,關係經過日復日的建立後,Keith已在用家心目中建立了相當好的信譽和品牌。他只要在通訊中輕描淡寫提及印製成書的攻略,用家們便十分歡天喜地地訂購,完全不必硬銷。這就是推銷產品和推銷品牌的分別。

    第二種時間體現是留給用戶的雪泥鴻爪。初創不妨問自己:二十年後,用家還會記得你嗎?你的產品、產品帶來的價值,在二十年後,仍然存在嗎?如果你只是想站在風口,以最快速度推銷產品,那你的產品很可能也會以最快速度消失。喬布斯離世六年,他的哲學仍影響世人,蘋果的品牌仍穩如磐石。相信六十年後、一百六十年後仍如是。這就是推銷產品和建立品牌的分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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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2017年8月18日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投資者投的是什麼?

    香港首間共享單車初創GoBee.Bike剛宣佈成功完成首輪融資,獲Grishin Robotics和阿里巴巴香港創業者基金注資達900萬美元。我們收到消息後的第一個反應是:咁都得?

    早在今年第一季,我們就收到來自內地的共享單車項目,當時全組上下一致反對,覺得萬萬不可參與這場燒錢的競爭。理由很簡單:共享單車並非Uber或Airbnb,根本不是真正的「共享」,當使用者越多,公司要購買的單車便越多,被偷、搶、損毀的單車亦越多,在在加重成本。

    真正共享經濟有所謂的「網絡效應」(network effect),使用者越多,服務更完善,單位成本越低。

    全國各地有許多共享單車初創,幾乎毫無特色可言。其中最大的Ofo和Mobike,兩者都獲響噹噹的投資者背書,包括騰訊和滴滴出行等,市值達「獨角獸」級(逾十億美元)。但它們為了搶佔市場,收費極低,恐怕一年半載都不能收回成本。投資者的算盤似乎是先不惜一切霸地盤,獨佔鰲頭後,再想辦法上市套現。這是個浴血的戰場。

    說到這裏不無感慨。香港的初創常感慨融資很難,但不知為什麼,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,融資又似乎不是那麼難:英文說得好、外型討好兼能言善道、初創項目站在風口上

    像這個GoBee.Bike,便三者全中。又例如不久前融資達一億人民幣的DayDayCook,其創辦人也屬樣貌標緻、出身私人銀行證券分析部一類的「中環精英」,加上她拍片教煮餸,正中內地火熱的「網紅/KOL經濟」。說來巧合,DayDayCook次輪投資者中,也包括阿里巴巴創業者基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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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外界一般覺得投資者都英明神武、目光如炬,但他們又往往似受表象所惑,無法抗拒英文好、外型佳、創投「潮語」瑯瑯上口的初創企業家。投資者投的究竟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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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2017年8月11日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最有價值推銷員

    申請十月來港上市的電競品牌「雷蛇」(Razer),其CEO陳民亮上月中擔任香港一個大型初創活動的講者,他的講題是「走向國際的三門課」(3 Lessons We Learned Going Global)。我感興趣的不單是他們成為國際品牌的經驗,而是陳民亮如何藉一個中性的初創講題,向觀眾軟銷雷蛇。

    雷蛇的三門課是:
    1. 重複做好一件事(Do one thing well…and repeat)
    2. 勿忘初心(Stay true to your vision)
    3. 以人為本(It’s always about the people)

    創業要成功,不應朝三暮四,每次只須做好一件事。而陳民亮就以雷蛇的經驗說,不止要做好一件事,還要重複地做好,像雷蛇便由滑鼠開始,進軍鍵盤、耳機、手提電腦、以至平台。每次攻堅一個新領域,難免面對來自外界和內部的阻力,但必須堅持每次做好一件事,才能擴闊版圖。

    其次,勿忘初心。陳民亮說,創辦人想下重大決定時,難免有人善意提醒那是碰不得的。像雷蛇攻下電競週邊用品後想進軍手提電腦,便有許多人勸陳民亮勿沾手,因競爭太激烈。但陳堅持為玩家服務是雷蛇的宗旨(for gamers, by gamers),像他這種「四海為家」的玩家,正需要一台手提電腦隨時可用。幸好他沒被善意地「勸退」,否則雷蛇不會有今天的規模。

    最後,以人為本。初創必須念茲在茲三種人:用家、團隊、投資者。陳民亮說雷蛇的銷售點和用家遍佈歐美亞洲,每開拓一個新市場,都會採用本地團隊,他稱之為「全球文化,地方管理」;至於投資者,他們寧缺勿濫,只找具策略價值和理念相近的,像本地的李嘉誠/維港投資、內地最大的風投IDG等。

    雷蛇的三門課聽起來老生常談,但陳民亮厲害之處,是以雷蛇的經驗貫穿所有智慧,觀眾既學懂一些初創心得,更在不知不覺中被「洗腦」,了解雷蛇的發展和產品。

    我曾引用Peter Thiel的書指,初創最有價值的推銷員是其創辦人。創辦人日理萬機,當然不可能天天做推銷--他要挑回報最大的、無人可取代的做,像一個可以接觸上千觀眾和KOL的場合,推銷品牌和形像。香港的初創要多向陳民亮偷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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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的精簡版2017年8月4日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