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新的一章

    別人的創業故事寫得多,今天破例談一談自己,當作自立門戶剛好「滿月」的小總結。

    從不覺得有一天會創業。外人只知我出身傳媒,不知我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,其實是在一家全球聘用四萬多人的本地企業當「管理見習生」(Management Trainee)。那時覺得當MT很適合自己,只要「做好呢份工」,就能按既定的階𨹥拾級而上,一如讀書考試升班,目標清晰、很安心。

    即使後來認識了在科技界創業的朋友,在這圈中耳濡目染那麼久,也沒誰能動搖我對打工的堅持。但當某個夏日午後,忽然冒出不如試試創業的念頭後,一切卻像上了軌道般高速展開,彷彿過去十年結的因緣,都在此刻瓜熟蒂落,只等一個轉念的發生。

    我不是在吹噓自己的運氣,恰如其反,這些年來觀察別人創業的原因,加上自己經歷這個決定後,幾乎可以斷言:辭工創業的人都是被逼的。好一點的情況,是覺得機會太大,不得不全力以赴;但多數人是因為打工不開心,想脫離現狀才創業的。

    像上月剛決定開業時,和一個先後四次創業的女孩子聊天。她談到最近一次辭工創業前,本在投資銀行工作,每晚九點完成和客戶的電話會議後,才開始自己的生意,直至翌日早上四點。她記得在那段不眠不休的日子裏,只要一投入自己的生意,再累都覺得很開心,反而白天那份工作,雖然錢賺得多,卻沒什麼滿足感。日子一久,下堂求去是很自然的事。我當時感到內心共嗚不已。

    一個月前如果我真的像當初設想那樣,在大機構裏步步高陞,大概沒什麼理由放棄穩定的高薪厚職而自立門戶。實情是,兩年前我告別商會的行政工作後,半年內連換三份工作,最短的一份只做了六星期,直到去年年中遇上剛成立的Central Exchange,才安頓下來。

    此番波折令我留下深刻印象,明白個個月等出糧的打工生涯,看似安穩,實則一切並非操之在我。故當創業念頭一至,便不再猶疑,放手一搏。

    開業一個月來,參與過的項目涉及電競、初創、共享工作間、甚至電影等,未熱好身便要戰戰兢兢赤膊上陣,實在始料不及。

    為此我特別感激Central Exchange的上司Billy So蘇智安,一個月前如果沒有他欣然答應當我第一位客戶,我很可能臨陣退縮。上班的最後一天,他還送我一份別出心裁的禮物,能在未來受用不盡。這份慷慨,永誌不忘。

    記得曾看過設計大師李永銓的一個訪問,他回憶當年辭工創業時,立下三項原則:一,Pitching唔做;二,唔比deposit錢的客一定唔做;三,一定要見老闆。被行家譏諷為「自殺公司」,「新公司、無名氣、仲要揀客…死亡率好高」,結果他卻屹立了近三十年。

    如履薄冰的我不知自己的生意能走多遠,說不準一年半載後就要灰頭土臉地四處求職,今天記下這一章,為未來的自己打打氣。

    ***

    本文同日刊登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,上文較詳盡。

  • 有曝光就是好公關嗎?

    上週初創企業Pokeguide社交媒體上貼文,公開指責港鐵涉嫌抄襲其意念,還請網民「大家可唔可以幫手一人一Tag MTR 入嚟解釋吓」。結果一石激起千重浪,成為最多圈中人「花生」的題材。

    港鐵反應還算快,事件發酵大約12小時後,同樣在社交平台上貼文回應,還「識做」地寫道:「你哋嘅所有comment我都會睇晒㗎」,顯見公關改進不少。

    網絡上「雞蛋與高牆」壁疊分明,幾乎可以說凡「雞蛋」必獲同情與支持,而「高牆」則死得難看。在現實中勢單力薄的「雞蛋」,在社交平台上反而有機會進佔道德高地,擊倒「高牆」。因此當Pokeguide作出「雞蛋的控訴」,振臂一呼請網友「一人一Tag」時,可謂勢不可擋,該帖至今獲近20,000表態或讚好、6,000分享、逾千留言,不但逼得港鐵迅速回應,還獲一些媒體報導。據說該App在香港App Store上的總排名,一度進佔24位

    有初創朋友討論此事時便道,Pokeguide的公關做得好,不費一文,贏得大量曝光,乃初創「上位」示範。真的嗎?是否只要有曝光就是好公關?

    要答這問題,先思考一下:為什麼初創需要公關?初創的第一與必然要務是生存,公關是手段,不是目的。一般來說,初創需要公關或曝光,是為了達到以下增加生存機會的目的:

    1. 吸引融資
    2. 增加用戶
    3. 招聘人才
    4. 拓展業務

    例如9GAG,他們當年從矽谷回流時已獲充裕融資,又有大量用戶愛載,為什麼還要做採訪爭取見報?因為他們決定以香港為基地,需要招聘人才,故藉媒體打響名堂。除此以外,9GAG在香港主流媒體上的曝光實在不多,甚至可以說與他們在香港初創界的地位不大相配,但創辦人Ray並不會為曝光而曝光。

    回到Pokeguide的案例上,這次公關成功與否,端視他們能否藉此機會達到增加生存機會的目的。成名或有助增加用戶下載,甚至吸引同情他們的好手加入團隊,但融資與業務拓展?可別忘了投資者與大企業都是高牆啊。此外,如何令新增用戶成為常用用戶,也要下一番苦功。望Pokeguide團隊好好利用這次橫生的曝光機會,繼續努力做好產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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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同日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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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不賣產品賣什麼?

    上週iMoney刊登了一個有關蘋果的專題,提到「喬布斯的最後作品」蘋果園(即蘋果的新總部,外型如一艘太空船)。這是「教主」留給蘋果人的最後一份禮物,因為它的許多細節都沾染喬布斯對產品設計的堅持,望在他百年之後,仍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蘋果人。

    蘋果是當今科技界最偉大的品牌,但它們賣的其實不是產品,而是體驗。蘋果不是賣一部電話給你,而是賣一種因為擁有它的電話,而感到生活有型起來的體驗。它不賣產品賣品牌。

    我曾寫過,初創企業的創辦人往往是自己產品的靈魂人物,要落力對外宣傳。一位創業的好朋友閱罷不同意,他認為創辦人日理萬機,怎可能分心推銷產品?其實不然。和蘋果一樣,初創創辦人推銷的不應是產品,而是品牌。兩者之間,有個明顯的差別:時間。

    時間的體現有兩種,第一種是推銷所花的時間。要賣出一件產品,可以是發生在五至十分鐘之內的事,但要經營一個品牌,卻是經年累月的深耕細作。我朋友Keith Rumjahn幾年前寫了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叫Coach’s Clipboard,主要用家是籃球教練,包括NBA球隊的教練。Keith從不賣Facebook廣告,叫人下載他的程式;反之,他每星期用心寫一篇電子通訊,教用家們採用何種戰術和訓練。

    Keith以有用的資訊為他的用戶帶來價值,使他們信任他、喜歡他,關係經過日復日的建立後,Keith已在用家心目中建立了相當好的信譽和品牌。他只要在通訊中輕描淡寫提及印製成書的攻略,用家們便十分歡天喜地地訂購,完全不必硬銷。這就是推銷產品和推銷品牌的分別。

    第二種時間體現是留給用戶的雪泥鴻爪。初創不妨問自己:二十年後,用家還會記得你嗎?你的產品、產品帶來的價值,在二十年後,仍然存在嗎?如果你只是想站在風口,以最快速度推銷產品,那你的產品很可能也會以最快速度消失。喬布斯離世六年,他的哲學仍影響世人,蘋果的品牌仍穩如磐石。相信六十年後、一百六十年後仍如是。這就是推銷產品和建立品牌的分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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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2017年8月18日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