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potify的音樂革命

    大汗淋漓地從跑步機上下來,我忍不住立即發了一條訊息給NEX的CEO李景輝(David):「不要錯過Netflix剛上架的劇集叫The Playlist,是有關Spotify的初創故事,你一定感興趣。和唱片公司周旋那一集尤其令我共鳴!」NEX剛發佈「音樂體感遊戲」Starri,有和Spotify類似的經歷。

    The Playlist不但拍得好看,且對今年忽然涉足和音樂與版權相關工作的我來說,更別具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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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別於大部份雄霸全球的科技巨企,Spotify並非來自「科技聖地」矽谷,它誕生於歐洲的瑞典。其異軍突起,不但改寫唱片公司的發展軌跡,也掀起前所未見的音樂工業革命,顛覆全球用戶的音樂播放習慣。目前Spotify穩佔全球音樂媒體第一位,市佔率逾三成,三大科技帝國Apple,Amazon和YouTube(Google)的同類服務都瞠乎其後。Spotify的誕生與成長,也可以說是眾初創中最艱難的之一,因為它必須和財雄勢大的唱片巨頭正面交鋒而取得共識。

    說The Playlist拍得好看,因為編劇聰明地從六個面向出發(The Vision、The Industry、The Law等),以六個主要人物為骨幹,交織出一個精采故事,結構複雜而有條不紊。我最喜歡的第三集(The Law),從代表Spotify的法律顧問Petra Hansson之第一身出發,開宗明義道出Spotify成立時最難跨過的門檻:唱片公司不願改變,科技公司不肯妥協(”If there’s one thing record company big shots hate, it’s change. And if there’s one thing tech guys hate, it’s compromise.”)。而她就是那條把兩者拴在一起的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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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potify成立於2006年,當時有一個叫The Pirate Bay的網站,以P2P形式讓用戶下載盗版音樂,在全球大受歡迎。各唱片公司明知網上盗版禁之不絕,但眼白白看著利潤大幅流失又無能為力,極之頭痛。Spotify主動和唱片公司交涉,冀取得歌曲授權,與唱片公司從廣告收入中分成,以合法身份提供音樂串流服務。當時雙方最大的分歧,在於唱片公司無法接受讓用戶「免費」享用音樂,而Spotify則不願製造付費門檻(paywall)。這道鴻溝,終憑Freemium(免費增值)模式得到解決。

    目前在Spotify全球4.5億使用者中,佔約六成的基本用戶不必付費,他們憑廣告為Spotify帶來收入,貢獻總營收大約一成;餘下四成多付費訂戶的營收貢獻比例,則達近九成。然而,不論Spotify賺多少,七成收入歸版權方,即唱片公司。

    (參考來源:【曼報】Spotify:唱片公司打工仔還是聲音帝國?

    在The Playlist第三集中,為Spotify和一眾唱片公司居中斡旋的Petra,得費盡九牛二虎之力,讓唱片公司明白、並接受按歌曲播放率分成的概念,同時使出合縱連橫手段,才能令頑石點頭,獲唱片公司首肯授權。我真慶幸在2022年才開始涉足這方面的談判,為NEX與香港和台灣的唱片公司洽談音樂授權,因自Spotify開始,一眾科技、遊戲公司多年來已開闢出條條大路,為我們省下許多功夫。

    歲末有許多「煲劇清單」出爐,我向從事科技創業的朋友推薦這套The Playlist,不管你是創辦人、投資者或程式員,相信都會找到共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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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分上下兩集,於上周五及今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偉人方程式

    美國作家Walter Isaacson為許多偉人寫過傳記:達芬奇、富蘭克林、愛因斯坦、喬布斯等,我看過其中幾本,都很引人入勝。常被問及這些偉人有沒有共通點,Walter Isaacson回答到他們當然都聰明過人,但聰明人一毫子一打,這些偉人與眾不同之處並非因為天份,而是有這四個特點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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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旺盛的好奇心。文藝復興時期的標誌人物達芬奇,從小並沒有受過太多有系統的教育,但畢生都保持著充沛的好奇心:天空為什麼是藍色的?啄木鳥的舌頭是怎樣構造的?上唇和下唇的肌肉是相連的嗎?對各種事物的好奇促使他不斷做實驗、找答案,淬練出跨越領域的成就,除繪畫外,還有水利、軍事、建築、數學等等,曠古爍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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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融會藝術與科技。喬布斯的各項發明,從電腦到手機,都是他口中藝術與科技的結合,既優美又有超卓功能。達分奇的Vitruvian Man,也是藝術與科技結合的象徵。愛因斯坦毫無疑問是偉大的科學家吧,他的嗜好是拉小提琴,他喜歡從音樂中尋找和諧。富蘭克林是美國的開國勛,也是著名的「雜家」,興趣廣泛。偉人不愛獨專一門,跨學科的興趣使他們對世情的了解更加融會貫通。

    3. 突破局限。喬布斯最為人知的特點之一是其reality-distortion field(現實扭曲場)。據說他從一位印度的大師那兒學會這招,每當下屬抱怨不能做到他某個超現實要求時,喬布斯會緊盯對方,眼也不眨地說:「不要怕,你做得到。」而這招居然萬試萬靈,迫使許多員工一而再作出突破。

    4. 赤子之心。現實使人變得麻木,教我們漸漸接受身邊的一切,不再發問或表現出驚訝。愛因斯坦曾向一位朋友形容:「生於謎樣的世界,你和我永遠如孩童般好奇。」偉人包括偉大的科學家及創業者,往往最愛挑戰常規,不斷向現實提問,冀尋找更好的答案。

    最近無意中看到一篇報導,描述Snapchat創辦人Evan Spiegel和其超模太太Miranda Kerr的奢華生活:去斐濟渡假、住洛杉機的大宅、穿戴都是名牌…這除激起人們的酸葡萄心理外,還有更大的意義嗎?「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」,奢華的生活是果,創業的決心是因。從偉人的故事中汲取養份,我們祟拜的應該是因,不是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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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同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

  • Z世代的終極筍工

    有商業機構針對英國的「Z世代」(大約在1990年代末至2010年前出生者)進行了一項調查,了解他們對工作的看法。調查發現,這些廿多歲的上班族不喜歡工作地點離住家太遠,最好能在家工作;他們重視薪酬和晉升機會,此乃他們是否接受一份新工作,或是否辭職不幹的關鍵;僅次於「升職加薪」的條件是工作意義,他們盼望工作有滿足感,不致無聊重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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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簡而言之,Z世代的理想工作不但收入要好,而且上班形式還要靈活具彈性,最好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。世上是否有這樣的「筍工」,能同時滿足一名打工仔的自由、收入與熱情?我只想到一種:自己做老闆。像我剛剛認識的一位女生Alexandra,似乎正是這樣一位找到「筍工」的Z世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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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exandra才廿六歲,大學就讀傳理系,四年大學生涯裏,她四年都在兼職做「小編」,「我喜歡餐飲業,所以毛遂自薦到不同的餐廳,為他們管理社交平台。」年紀輕輕已一身豐富經驗。

    畢業後她順理成章到一家走中高檔路線的餐飲集團任職數碼營銷,包辦拍照、拍片、定期為餐廳發帖文,時為2019年,工作才上手就迎來最終蔓延整整三年的疫症。

    2020年年初,公司眼見堂食生意快「清零」,轉型催谷外賣,對年輕的Alexandra委以重任,由她為公司編寫全新的外賣落單網頁,「公司說如果外賣生意好,就不必炒掉前線員工。」結果她把外賣平台趕出來後,公司生意果然好轉,但還是炒掉不少員工。那時Alexandra開始萌生去意,覺得即使做好份內事,還是無法左右公司的決定。她想自己當老闆。

    2020年5月,疫情下餐飲業開始漫長的寒冬,Alexandra卻選擇在此刻離職創業,和來自倫敦的男朋友合夥開設公司,專為餐廳經營社交平台、網上營銷。我以為自己聽錯,這麼差的環境下,哪有餐廳還有預算搞宣傳?

    Monogic網頁截圖

    我到底是外行人,Alexandra的生意正是因為餐廳緊縮開支、撤掉原來負責營銷的員工而來!因為他們以外判商的身份,「成為餐廳的in-house營銷人員」,Alexandra向我解釋道。她公司向餐廳收取月費,定期在其社交平台發出一定數量的帖文,形式包括相片和短片等,以保持餐廳的人氣,吸引客戶光顧(疫情嚴峻時催谷外賣,好轉後也推銷堂食)。餐廳只須付出全職員工一半甚至三分一的月薪,就可獲得差不多的網上宣傳效果,自然樂意與Alexandra合作。

    對Alexandra而言,她對經營社交平台的流程早已滾瓜爛熟,對各種吸引目光的技巧亦了然於胸,加上為餐飲集團工作時已和攝影師、設計師等合作無間,所以在接下生意後,很懂得將之有系統地分拆成小項目,讓不同崗位的同事協作完成。她的營銷公司在餐飲業的冰河時期成立,生意卻一年比一年好,現聘用十來人、有卅多個客戶,一年的營銷額達數百萬元。一位廿多歲的年輕人能有這樣的賺錢能力,真不簡單。Alexandra笑說,她家裏個個都喜歡做生意不愛打工,媽媽有家美容院、哥哥開了四間地產舖等,他們都是她的榜樣。

    從Alexandra身上我看到一種Z世代工作的新方向。她本人固然脫離上班一族,成為自僱者、生意人,那些和她合作的公司,也省卻管理Z世代的負擔。前面提到Z世代又想工作靈活有彈性,又想做自己喜愛的事,一般日復日的辦公室生涯無法滿足他們,管理他們的上司也常感到沮喪。「握緊拳頭,裡頭什麼也沒有;打開雙手,你擁有的是一切」,與其扭盡六壬搶人、留人,也許可試試放手,順勢把部份工作外判出去,由喜歡彈性工作的Z世代承包完成。也許這種合作形式,更適合企業需要,也更符合Z世代的本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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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文分上下兩集,於上周五及今日見刊於《晴報》專欄「創業群俠傳」